变卖公告
提醒:网络司法拍卖,除相关部门的税费外,法院不收取任何佣金及费用,为保护买受人权益,任何机构不得以带领看样、协助过户等事由向买受人收取费用 ,请买受人慎重,避免支出不必要的费用。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4月23日10时起60日内(延时除外)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4/05,户名: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7条之规定,本院选取云南旺隆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本标的物的网络拍卖辅助中介机构,费用按规定收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曲靖市幸福小区福禄园7号房屋(具体详见:《标的物介绍》)。
起拍价:1733254.00元(大写:壹佰柒拾叁万叁仟贰佰伍拾肆元)。
保证金:200000.00元(贰拾万元),增价幅度:3000.00元(叁仟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04月07日起至2025年04月21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云南旺隆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查看标的物。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内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住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中介服务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份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各自承担(公告另行明确的以公告为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方及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缴款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曲靖银屯支行,账号:6232 8138 9000 5592 31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相应款项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3908744077 (林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874-3227256(张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04月07日
拍卖须知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4/05,户名: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曲靖市幸福小区福禄园7号房屋(详见《标的物介绍》)。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变卖)报名前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以咨询答复为准!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报名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变卖)。重新拍卖(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成交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本次拍卖(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拍卖(变卖)标的物所涉及的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详情以公告或咨询答复为准。
十一、参加竞买(变卖)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变卖)开始前、拍卖(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凡发现拍卖、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874-3227256(张法官)
咨询电话: 13908744077(林先生)